|
关于录用王薇等一百二十八人为
阳泉市各级行政机关公务员的通知
阳人字[2009]38号
各县(区)人事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录用王微等一百二十八名同志为阳泉市各级行政机关公务员的通知》(晋公考录函〔2009〕15号)规定,决定录用王微等128人为阳泉市各级行政机关公务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从2009年10月14日算起。
各级人事部门和招录单位要加强对新录用人员的试用期管理,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职,填写《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审批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附:阳泉市2009年各级行政机关录用公务员名单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日
|